为了让您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请您使用IE10以上内核浏览器或最新的Chrome、Edge、Safari浏览器访问网站。 查看支持浏览器

Windows系统支持的浏览器为:

IE9、IE10、Chrome63.0版本及以上、Edge79.0版本及以上、360安全浏览器13.0版本及以上、QQ浏览器11.0版本及以上、搜狗浏览器11.0版本及以上、Firefox57.0版本及以上

Mac系统支持的浏览器为:

Safari11.0版本及以上、Chrome107.0版本及以上、Edge107.0版本及以上、360极速浏览器12.2版本及以上、Firefox107.0版本及以上

取消
确定
交行简介 交行新闻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报告 采购结果公告 交银供应商门户 人才招聘 绿色金融 联系我们 信访
您当前位置:首页 重要公告

关于“营改增”客户涉税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2016-04-30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要求,银行业自20165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若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续需要我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携带相关资料于201651日起工作日至开户网点办理增值税涉税信息的登记。

办理涉税信息的登记,须提供如下资料:

    1. 填写完整的《客户纳税信息身份识别表》。您可至我行营业网点领取。

    2. 国税登记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客户请确认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其税务局生效后提交登记)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包括经国家税务局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国家税务局颁发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国家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等。若提供的国税登记证(副本)已加盖一般纳税人戳记,则无需提供本项资料。

    4.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 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6. 前述证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我行将验证上述证件原件。《客户纳税信息身份识别表》请以碳素墨水笔手工正楷填写。

若贵单位在我行开立了多个账户,仅需至任一账户的开户行进行涉税信息登记,同一客户号下所有账户将共享此信息。

感谢广大客户对我行业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如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95559客服热线。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430



交通银行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36189号-1|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9354号

Email:95559@bankcomm.com 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95559

可信网站
手机银行 企业手机银行 交行小程序 个人微银行 手机版门户
在线客服 回到顶部
缩小弹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