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私银专属理财产品成立日、到期日、确认日和观察日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为保障客户权益,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我行计划对部分私银专属公募理财产品的日期等要素进行调整。
一、成立日或单期产品投资起始日原定于1月31日或2月1日的理财产品,调整成立日或单期产品投资起始日至2月3日,投资期限或单期产品投资期限不变,到期日或单期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产品募集期或单期产品募集期延长至成立日前一日或单期产品投资起始日前一日。
二、到期日或单期产品到期日原定于1月31日或2月1日的理财产品,调整到期日或单期产品到期日至2月3日,投资期限或单期产品投资期限相应调整;产品收益计算方法参见产品说明书。
三、确认日原定于1月31日或2月1日的理财产品,调整确认日至2月4日,确认时使用的净值日期不变。
四、每日开放的理财产品,1月31日和2月1日调整为非工作日,期间受理的交易将延迟至2月3日确认;已受理待确认的申购、赎回交易,将延迟至2月3日确认;确认资金的到账时间参见产品说明书。
五、单期产品观察日原定于1月31日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调整单期产品观察日至2月3日,单期产品到期日不变,单期产品观察期相应调整。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交通银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