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交通银行“得利宝•私银”系列债券稳健1401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0191140105)的说明书将作如下修改:
原说明书:
四、资产估值
(二)估值方法
1.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开放式基金根据前一日该基金单位净值计算。
3.有价证券估值办法:
1)对于已上市债券,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间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当摊余成本与可参考公允价值产生较大偏离时,银行有权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2)对于未上市的债券,按照成本价估值。
3)债券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协议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4)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4.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每日公布的估值参考价格为准。
修改为:
四、资产估值
(二)估值方法
1.本产品直接投资的资产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债券回购(包含正、逆回购):债券回购(包含正、逆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债券:
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A.所投资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B.所投资债券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②所投资债券不符合第(1)项所描述条件的,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计量。第三方估值机构包括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等。
(4)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估值日份额净值等于前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日为非银行工作日的,估值日份额净值等于最近一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
(5) 其他债权类资产:
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A.所投资债权类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
B.所投资债权类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②所投资债权类资产不符合第①项所描述条件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计量。
(6)其他资产: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2.本产品通过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的资产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资产管理产品按份额法估值,初始份额按初始委托资产金额计算。估值日份额净值等于计划管理人将最新的计划份额净值传递至资产管理人并计入产品总净值当日的份额净值。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在任何情况下,如采用以上规定的方法对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资产管理人或产品托管人认为按以上规定的方法对理财产品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提出动议,协商一致后,变更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并从协商一致日起执行。
您如果对本产品说明书的修改有异议的,请在2018年7月16日开放日按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全部赎回本产品,且本次赎回我行不收取赎回费。若您在2018年7月16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办理修改后的产品说明书项下的业务,则被视为接受公告内容。
感谢您对交通银行的支持!
若有疑问,敬请垂询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