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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关于调整上门收送款(单)业务收费标准的通告

时间:2020-12-17

尊敬的客户:

为了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上门收送款(单)服务,规范业务收费,我行将于2021年4月1日对上门收送款(单)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编码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SJSXJ002

 

上门收送款(单)业务

提供上门收(送)款、上门收(送)单服务。

(一)上门收(送)款收费标准:按点按次收费,200 -2000元/ 次/点,综合考虑上门收(送)款成本、频率、距离和是否营业时间等因素;按年(月、季)或其他方式,按协议价格收取。

(二)上门收(送)单收费标准:按点按次收费,50-500元/次/点,综合考虑上门收(送)单成本、频率、距离和是否营业时间等因素;按年(月、季)或其他方式,按协议价格收取。如上门同时收(送)款及单据,按上门收(送)款标准执行。

企事业等单位客户(含同业客户)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客服热线95559咨询。

特此通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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