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跨境理財通” Q&A
1. 參與“理財通”的投資者,可以開立幾個匯款戶和投資戶?
參與“理財通”的投資者在任何時候只能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和澳門地區只能開立一個匯款戶和投資戶。
2. 投資者是否可以募集他人資金參與“理財通”?
不可以。
3.“理財通”跨境匯款的貨幣是什麼?
人民幣。
4.“理財通”資金兌換可否於境內市場完成?
不可以,必須在澳門和香港完成兌換。
“跨境理財通-北向通” Q&A
1. 哪些投資者可以成為“北向通”合格投資者?
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經澳門銀行認定為具備投資能力的澳門居民(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均可參與“北向通”。
2. 能否以聯名形式或公司客戶作“北向通”投資?
不可以。
3. 除了“北向通”業務,“北向通”投資戶還可以辦理其他銀行服務嗎?
不可以。
4. 單個投資者可否開立2個或以上“北向通”投資戶?
不可以。投資者須聲明並未在其他銀行開立或持有“北向通”匯款戶後,才可在我行辦理。
5.“北向通”匯款戶和投資戶是否需要為同一開戶人?
是的。
6. 已有內地合作銀行借記卡的客戶如何簽約“北向通”?
客戶可蒞臨澳門交行網點,先完成匯款戶開戶,後登錄內地交行手機銀行完成簽約。
7. 尚無內地合作銀行借記卡的客戶如何簽約“北向通”?
客戶須先蒞臨澳門交行網點開通匯款戶,後至內地交行營業網點開通投資戶,並完成簽約。
8. 終止“北向通”業務協定的步驟是怎樣的?
須將“北向通”理財產品全部贖回,並將資金從投資戶原路匯回匯款戶,然後解除匯款戶和投資戶的資金閉環匯劃關係。
9. 若內地投資者需要更換“北向通”業務辦理的銀行,是否須先終止在原辦理行的業務協定並解除匯款戶和投資戶的資金閉環匯劃關係?
是的。
10.“北向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是多少?
1500億元人民幣。
11.“北向通”業務試點總額度如何計算?
“北向通”總額度使用量 = “北向通”由香港和澳門流入內地的資金累計總額 – “北向通”由內地流出香港和澳門資金的累計總額
12.“北向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是否由澳門及香港共用?
是的。
13.“北向通”由所有港澳銀行匯出至內地的資金匯出金額可否超過“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
不可以。
14.“北向通”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是多少?
目前為100萬元人民幣。
15.“北向通”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如何計算?
“北向通”個人額度使用量 = “北向通”流入內地資金的累計總額 – “北向通”由內地流出資金的累計總額
16. 投資者通過“北向通”由澳門銀行匯出至內地的個人資金匯出淨額可否超過個人投資額度?
不可以。
17. 投資者操作“北向通”資金由匯款戶匯出至投資戶,澳門銀行查詢發現“北向通”試點額度或客戶個人投資額度已滿,該如何操作?
將資金退回客戶匯款戶,並通知客戶。
18. 投資者從內地投資戶匯回澳門匯款戶的“北向通”資金是否受到“北向通”試點額度或客戶個人投資額度限制?
不受。
19. 澳門投資者通過“北向通”由澳門銀行匯出至內地的資金是否納入澳門居民個人向內地同名銀行帳戶匯出匯款每人每天的限額管理?
不納入。
20. 簽約完成後,通過什麼管道進行匯款、“北向通”理財產品投資等操作?
內地交行手機銀行。
“跨境理財通-南向通” Q&A
1. 哪些投資者可以成為“南向通”合格投資者?
“南向通”內地投資者須符合內地監管機構訂明的條件,包括: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戶籍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
(3)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淨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或者最近3個月家庭金融資產月末餘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具體詳詢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的交通銀行網點。
2. 客戶辦理“南向通”業務,是否須先至內地合作銀行?
澳門銀行須先向內地合作銀行確認有關投資者的資格後,才可為客戶辦理“南向通”投資戶開戶。因此,客戶須先至內地合作銀行辦理資格認證及開通匯款戶後。
3. 客戶是否必須蒞臨澳門交行網點簽約?
不。客戶在內地合作銀行開通匯款戶後,可請內地合作銀行見證開立我行投資戶並完成簽約。
4. 能否以聯名形式或公司客戶作“南向通”投資?
不可以。
5. 除了“南向通”業務,“南向通”投資戶還可以辦理其他銀行服務嗎?
不可以。
6. 單個投資者可否于澳門開立2個或以上“南向通”投資戶?
不可以。投資者須聲明並未在其他銀行開立或持有“南向通”投資戶後,才可在我行辦理。
7. 單個投資者是否可于澳門和香港分別開立1個“南向通”投資戶?
可以。
8. “南向通”匯款戶和投資戶是否需要為同一開戶人?
是的。
9. 可否從“南向通”投資戶提取現鈔?
不可以。
10. 可否將“南向通”投資戶內的資金及所購買的理財產品用作質押等其他用途?
不可以。
11. 我行銷售的“南向通”理財產品包括哪些種類?
定期存款和基金。
12. 我行銷售的“南向通”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最高是多少?
最高為3R平衡型。
13. 終止“南向通”業務協定的步驟是怎樣的?
須將“南向通”理財產品全部贖回,並將資金從投資戶原路匯回匯款戶,然後解除匯款戶和投資戶的資金閉環匯劃關係。
14. 若內地投資者需要更換“南向通”業務辦理的銀行,是否須先終止在原辦理行的業務協定並解除匯款戶和投資戶的資金閉環匯劃關係?
是的。
15. 目前“南向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是多少?
1500億元人民幣。
16. “南向通”業務試點總額度如何計算
“南向通”總額度使用量 = “南向通”由內地流出香港和澳門資金的累計總額 – “南向通”由香港和澳門流入內地資金的累計總額
17. “南向通”由所有港澳銀行匯出至內地的資金匯出金額可否超過“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
不可以。
18. “南向通”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是多少?
100萬元人民幣。
19. “南向通”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如何計算?
“南向通”個人額度使用量 = “南向通”由內地流出香港和澳門資金的累計總額 – “南向通”由香港和澳門流入內地資金的累計總額
20. 投資者通過“南向通”由澳門銀行匯出至內地的個人資金匯出淨額可否超過個人投資額度?
不可以。
21. 投資者操作“南向通”資金由內地匯款戶匯出至澳門投資戶,澳門銀行查詢發現“南向通”試點額度或客戶個人投資額度已滿,該如何操作?
將資金退回客戶內地匯款戶,並通知內地合作銀行及客戶。
22. 簽約完成後,客戶通過什麼管道進行匯款、“南向通”理財產品投資等操作?
澳門交行網上銀行或手機銀行。